四川犍为县供销社加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7号)及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乐城乡治办[2012]7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犍为县供销社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拓展延伸、提档升级、完善机制”为主题,以重点推进县为抓手,全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强化网络经营服务功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再生资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经营,促进该县“两化”互动、“三化”同步发展。

    为尽快形成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资源回收的再利用为一体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网络体系,犍为县制定了《犍为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犍为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布点方案》,2012年规划布点乡(镇)级店38个,村级店85个。近日派出两个工作组到全县各个乡镇及规划村进行了布点指导,要求规划的所有网点按照“七个统一、一个规范”的要求,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品、统一车辆、统一管理,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