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公共机构示范变废为宝

 日前,河北、辽宁、安徽、重庆等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分别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率先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协议将会对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产生怎样的影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到2015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超80%

  根据协议,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将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合作,对本地区公共机构产生的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等加强分类收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等报废资产,结合国有资产处置平台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商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今年年初,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启动了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